【导语】:2020年,光明区的招生入学政策陆续公布,大家一定要多多留意。这不,光明区在一封公开信中,也是涉及了不少的重要政策信息,赶紧来瞧瞧吧。
自龙华区之后,光明区也发布一封致光明业主(房东)的信,核心内容和龙华区也是一样的,具体下面会讲:
在公开信中,光明区教育局明确用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也一样会被锁定;
涉及到房屋学位锁定,因此通知业主及时了解承租人是否需要使用学位。
另外,允许业主(房东)保留房屋学位,但需要在出租时约定。
当然,大家最关注的使用房屋申请学位是否需要业主(房东)同意?业主不同意就不能用了吗?
……
这些问题暂不确定,官方没有公布消息,依旧没有答案。
附:光明区政策咨询电话88211352/88211307
光明区教育局发布公开信关于确认房屋学位使用情况致光明区广大业主(房东)的一封信
光明区各位业主(房东)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相关条款之规定,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当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如实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信息状态,确保居住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居住信息登记与学位申请、学位房锁定密切相关,现将有关情况提醒如下:
自2019年5月起,房屋租赁部门停止办理供学位申请使用的《房屋租赁信息》。现根据深圳市教育局的指导意见,租房家庭可进行居住信息登记,将《内地居民采集表》作为学位申请的住房材料。
我区将于5月上旬开始学位申请网上预报名,为确保业主(房东)与承租人了解双方的学位需求和房屋学位使用情况,请业主(房东)于学位申请网上预报名开始之前对承租人(子女)的学位需求进行了解核实,并确认房屋学位使用情况。
由于招生报名系统只接受同一家庭使用同一套住房申请学位(同一父母或监护人多个子女的,可以重复申请),若承租人(子女)成功申请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则此套房在义务教育阶段学制内小学6年、初中3年内不允许其他家庭用以申请学位。
业主(房东)如有保留学位的需要,请在出租时与承租人做好相关约定,并及时查验该房的学位锁定状态。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0年4月15日
备注:
房屋学位使用锁定状态可通过 “光明区学位房查询系统”自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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