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今天,黑喵主要带大家来看看光明区的学位补贴申请通知,里面涵盖的内容可多了。不过,如果不喜欢看政策原文的,可以看黑喵整理的光明区学位补贴申请指南。
2020年10月23日,光明区教育局正式公布了2020年秋季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申请通知。
通知明确了补贴申请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时间、申请方式、申报指南等。
具体内容直接看通知原文:
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秋季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民办中小学校: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秋季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光明区2020年秋季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以下简称“学位补贴”)申报及资格审核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深圳市中小学学籍,年满6周岁,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深圳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三)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或者学生本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申报时间
10月26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月6日(星期五)下午6:00。
三、申报方式
各民办中学校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含已在深圳市申领过学位补贴的学生)或学生家长按以下流程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在页面顶端点击“切换”按钮,选择“深圳市→ 光明区→ 光明区教育局”,在光明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给付”栏目“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事项进行申报,注意以学生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登录。
申报开始前,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港澳台籍学生务必到深圳市公证机构办理亲子公证。申报完成后,由家长自行打印申报表,签名后交回学生所在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接收学生就读,履行规定的招生和转学程序,及时为学生建立学籍。
(二)各民办学校应将申报时间、申报方式和要求通过各种家校联系方式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家长,并认真组织和指导申报,为有需要的学生或家长提供必要的帮助,对有疑问的家长,耐心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
(三)各学校要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做好补贴申报与发放工作应急预案,妥善解决申报中遇到的问题。向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家长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四)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和指导本校学生家长上网填报,督促家长按时完成填报并及时提交申报信息。要安排专人和专用电脑为有需要的家长提供必要的帮助,对学生家长提交信息的完整性进行初审。收集并妥善保存经家长签名确认的申请表并存档。
(五)津贴发放后,各学校须打印转账凭证进行存档,并上交一份至教育局留存。
光明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3日
延伸阅读:
2020年光明区民办学位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时间+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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