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日前,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的通知》。想要申请深圳幼儿园补贴,了解补贴发放领取的家长,可以看看。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2021年10月中旬将开展深圳市2021-2022学年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以下简称“补贴”)申请及资格核验等工作。
一、补贴申请
(一)时间安排
本学年网上申请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9:00至11月5日18:00结束。(部分区或有调整,以自己所在区教育局或幼儿园通知为准。)
(二)申请方式
在园儿童家长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按以下流程申请:在页面顶端点击“切换”按钮,选择“深圳市 行政区(如福田区) 教育局(如福田区教育局) 行政给付 深圳市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补贴申请。申请补贴前,儿童家长需进行实名注册。(注:市属幼儿园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在园所所在行政区申请。)
二、信息核验
(一)核验内容
本学年将通过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核验本市户籍在园儿童身份证电子信息;
非本市户籍在园儿童(含港澳籍在园儿童)家长提交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电子信息。
(二)任务分工
市教育局负责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沟通协调信息核验事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汇总上报本区在园儿童信息核验结果中存在的问题,配合做好本区在园儿童信息核验结果的解释工作,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三、经费申请与发放使用
(一)申请经费。
11月22日至12月3日为补贴经费申请时间。
区属幼儿园所需补贴经费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向区财政部门申请;
市属幼儿园所需补贴经费由市教育局向市财政局申请,在市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发放与使用。
各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经费后,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学期结束前将补贴经费发放至相关幼儿园,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其中1300元(每学期650元)用于退还或抵扣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缴纳的部分保教费:已按学期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一次性退还给儿童家长;按月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从收到补贴经费的下个月起抵扣应缴保教费,三个月内抵扣完毕;
剩余200元分两部分使用,一是用于退还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已垫付的儿童体检费,退费标准执行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健康委的相关规定;二是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玩教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以区为单位做好工作部署。
各区应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总结上一学年补贴申领工作经验,制定本学年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和解决补贴申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认真开展信息管理人员培训。
秋季学期开学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补贴申领工作组织新一轮幼儿园信息管理员专题培训。各幼儿园信息管理员应按时参加培训。
(三)按要求做好家长指导服务。
市教育局将统一编制“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指引和工作问答”,用于指导在园儿童家长进行补贴申请。
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并协助在园儿童家长及时、完整、准确地在网上填报信息,适时提醒家长查看申请情况和核验结果,及时提交补充材料。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耐心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
(四)规范补贴经费发放及使用管理。幼儿园收到补贴经费后,应及时发放,不得以转学、休学、在园时间不足等名义拒发或少发,要严格按规定使用留用部分的补贴经费。
幼儿园要根据市教育局组织专家推荐的儿童读物书目和本园需要,编制补贴留用部分经费购买儿童读物、玩教具的经费预算,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购买合法出版物和玩教具,合理使用,规范管理。
各区要加强对补贴留用部分经费的使用监管,对违规使用经费的幼儿园和相关人员,应依法严肃处理。
幼儿园应如实向区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因故未领取的补贴经费情况,各区应在经费划拨时进行扣减,并结合日常管理和相关审计予以落实。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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