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市龙华区壹成中心花园鸿创幼儿园本来是在2019年不准备招生的,不过因为鸿尚、鸿悦幼儿园学位无法满足适龄儿童,因而决定提前招生。下面,一起来看看这所区属公办园2019年招生简章吧。
深圳市龙华区壹成中心花园鸿创幼儿园
2019—2020学年招生方案
深圳市龙华区壹成中心鸿创幼儿园地处龙华街道壹成中心花园内,为区属公办园。
由于壹成中心幼儿学位需求较大,鸿创幼儿园将提前招生,借址鸿悦幼儿园办学,开园时间与鸿悦幼儿园同步,预计2019年12月。
待鸿创幼儿园装修验收后,借址入读的适龄儿童迁回本园就读。
因鸿创、鸿悦幼儿园是新筹办建设项目,具体开园时间及迁回本园时间将视幼儿园施工项目进度、设施设备到位、验收结果、天气原因等因素最终确定。
一、招生范围
龙华区龙华街道壹成中心花园。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规模
小班:计划招收6个班,共计150人,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前满三周岁的适龄健康儿童。
三、确定报名资质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国家、省、市、区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儿童(不含外籍儿童,下同)。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儿童。
(五)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台湾籍的适龄儿童按龙华户籍积分)。
(六)港澳籍的适龄儿童(港澳籍的适龄儿童按非深户积分)。
四、招生与录取办法
(一)遵循“先类别再积分”原则,确定招生录取名单。
申请深圳市龙华区壹成中心鸿创幼儿园的所有适龄儿童,将按照一到六类招生类别及积分的高低集中排序(详见《龙华区壹成中心花园鸿创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并根据幼儿园总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录取,额满即止。
(二)同类别同积分以时间先后原则。
同一类别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同一序次出现积分相同情况,深户儿童根据父母一方入深户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差额录取(入深户时间以户口本登记时间为准),非深户儿童根据父母一方在深连续购买社保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差额录取,额满即止。
(三)已报名共享学区试点幼儿园(鸿悦幼儿园、鸿尚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不得再报鸿创幼儿园。
未被鸿悦、鸿尚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儿童将自动从招生系统划转至鸿创幼儿园,参加鸿创幼儿园积分排序录取。
鸿创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先类别后积分”的招生原则,从高到低,依序录取,额满即止。
五、报名时间及学位申请流程
(一)招生宣传:8月2日开始。
(二)公告招生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8月5日(上午09:00)—8月7日(下午18:00)截止,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指引:
(1)家长在浏览器中打开http://yk.kiway.cn/visitlhyeyzrk,进入幼儿园家长端入口页面,选择“幼儿园所在配套小区内家长报名入口”,点击进入登录页面。
(2)未报名幼儿点击页面右上角“未报名?点击报名”处,进入积分方案和相关政策通知公告阅读浏览页面,浏览完点击“下一步”进入填报页面,输入“新生户籍类型、新生身份证件类型、新生身份证号码、新生出生年月”信息(信息需真实填写,点击‘开始报名’后无法再修改)。
(3)入学申请:点击“申请学校”,选择报读幼儿园及“就读年级”,点击“下一步”。
(4)基本信息填写:完善幼儿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新生身份证件类型”、“新生身份证号码”、“户籍类别”、“出生日期”四项信息不可以修改)。
(5)家庭信息填写: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是单亲家庭,需在“是否单亲监护”选择“是”)。
(6)房产地址填写:点击“选择房屋地址”,进入“获取房屋地址”页面,输入“房屋编码”搜索房屋地址,选择该房屋地址后,弹出“确认提示框”,点击“确定”,完成房产地址填写。
(7)计生信息填写说明: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规定,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2016年1月1日之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有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2016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子女且至今只有一个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属独生子女。2016年1月1日之后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没有相应的奖励政策,属全面二孩。
以上相关信息填写无误后,打印《深圳市龙华区2019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
(三)公布初审类别(积分):8月8日。幼儿园根据家长在系统中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并依据《龙华区壹成中心花园鸿创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附件1)对每个适龄儿童进行初次评分。结合招生计划及报名人数情况,确定进入材料初审现场核验的学位类别,在鸿创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并通过家长预留在报名系统的手机号,短信通知家长是否进入初审。
(四)幼儿园初审(现场核验材料):8月9日—8月10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初审地点设在龙华区第二实验学校2号门一楼。
(五)资格审核(系统比对审核和幼儿园复核):8月11日—8月16日。
(六)部门审核:8月17日—8月18日。
(七)录取名单公布:8月19日。
(八)发放缴费通知、新生注册时间(具体时间待定,届时详见幼儿园公众号。)
六、初审所需提供材料
在规定的时间段,家长携各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到龙华区第二实验学校2号门一楼教室进行材料核验初审。幼儿园初审合格后,出具回执。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初审材料至幼儿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所需材料如下: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龙华区2019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3.儿童出生证。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5.提前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8月6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二)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龙华区2019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三)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龙华区2019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至少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儿童出生证。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5.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提前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8月6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
1.《深圳市龙华区2019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三方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4.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5.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6.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7.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8.提前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8月6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七、计生登记办法
(一)幼儿入园计生信息核对业务渠道:前往社区党群中心政务服务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二)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材料。
八、正式录取幼儿(新生)入园注册所需资料
(一)《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到龙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地址:龙华区大浪办事处华旺路68号,咨询电话:29821199转2)。
(二)《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及《查验证明》(由辖区社康中心查验后提供证明)。
(三)一寸半身彩照 8 张。
(四)银行缴费单。
九、注意事项
(一)招生地点:资料提交初审安排在龙华区第二实验学校一楼教室(2号门),初审类别、录取名单公示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家长可自行进入招生系统查看结果。
(二)幼儿园初审时,家长携带各项资料原件查验,另备一套复印件用A4牛皮纸袋装好提交给幼儿园,幼儿园初审合格后,开具回执。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幼儿,幼儿园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未按时向幼儿园交齐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不再受理。
(三)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四)初审能否过关,以招生范围划分和上交申请资料的真实完整有关,在指定时间内上交资料的前提下,和上交材料的先后顺序无关。因此,递交资料时,敬请家长不要提前排队。
(五)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非深户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止)。
(七)租房的家长,须提交2019年8月前办理好的租赁凭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正式入园前处于未过期状态(积分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止)。
(八)招生范围内同一套住房(不含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将锁定学位。在幼儿园3年学制期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所有的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九)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
(十)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是接收幼儿园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十一) 招生咨询电话
鸿创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18938952207 (彭老师)
(接听时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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