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大家都知道,宝安区学位申请中非深户孩子家长需要社保满一年,而且要提供相关证明。当然,除了作为报名材料,社保其实也是可以进行加分的。
1、对提供的社保有哪些要求?
答:(1)至少提供父母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电脑号;
(2)如父母有一方是深圳户籍,可以不提供社保卡,以入户时间计算积分(如果愿意以社保年限而不是入户年限计算积分的,则必须提交社保证明);
(3)如父母有一方是港澳籍或外籍,港澳籍或外籍的一方不用提供社保卡,另一方需提供深圳社保卡。
(4)有关社保方面的疑问请及时向社保部门咨询,网址:http://hrss.sz.gov.cn/,咨询电话:12333。
2、我是中央驻港人员,不能参加深圳的社保,怎么提交社保证明?
答:中央驻港人员不能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
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出具中央派出单位和在港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以确认国家派其驻港工作身份。
3、我是属于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无法提供深圳社保,怎么申请深圳的学位?
答: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未在深圳办理社保的,必须提供:
(1)内地企事业单位在深分支机构的注册证明;
(2)本人与该企、事业单位签定的正式劳动合同和近半年的工资清单;
(3)其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情况证明。
4、社保加分怎么算?
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深圳市有缴纳社保(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如只购买其中一种,社保不积分),积分分值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时间长的一项为准,补缴的不算积分;
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
每满一个月积1分,时间计算到学位申请当年3月31日。
积分不封顶。
另外,宝安区各学校录取积分正在收集中,会持续更新在自动回复里。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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