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日,广东省人社厅官网发布《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儿童电子耳蜗或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近日,广东省人社厅官网发布《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指出,肝脏移植术以及电子耳蜗(限6周岁及以下儿童)等5类诊疗项目,今后或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上述5类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具体包括:
一、鉴定性病检查、治疗项目;
二、违反计划生育的诊疗项目;
三、违法犯罪或因个人过错所承担责任的医疗项目费用,如斗殴、酗酒、自杀、性病、故意自伤、自残、戒毒等;
四、肝脏移植术;
五、电子耳蜗(限6周岁及以下儿童)。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对《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列为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进行调整,拟把5类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纳入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诊疗项目的个人自付比例由各市可根据基金收支等情况合理确定。
对于本次拟将纳入医保的5个项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已经将肝脏移植术纳入深圳市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而电子耳蜗的费用达上万元,若将此项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将为聋哑儿童家庭减轻不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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