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的发票需载明开票时间、产权人(申请人)姓名、住宅装修地址、家装物品和材料(含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等信息。发票可多张,开具时间应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的发票需要载明的信息:
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的发票需载明开票时间、产权人(申请人)姓名、住宅装修地址、家装物品和材料(含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等信息。发票可多张,开具时间应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发票开具的时间在7月24日至9月10日之间的,未载明产权人(申请人)姓名、住宅装修地址、家装物品和材料等信息的,予以认可。
提交的发票类型要求:
提交的发票应为装修公司开具施工(服务)发票、装修公司或线下门店购买的家装物品、材料销售发票。发票应为深圳市范围内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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