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光明区在库企事业单位可在光明区单位人才住房申报系统中认租房源。申请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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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光明区在库企事业单位可在光明区单位人才住房申报系统中认租房源。
注意事项
申请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属于公租房轮候家庭的申请人,须退出公租房轮候库后,才能办理人才住房入住备案登记及签订租赁合同。
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或者深圳市光明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29102063,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A栋6楼。
深圳市光明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光明人才房】可获深圳光明区人才房申请指南,包括申请条件/材料/流程以及房源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