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市民政局制定了《深圳市开展“0570”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有关政策解读详见正文。
为规范我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工作,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市民政局制定了《深圳市开展“0570”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部署的重要任务,是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提质扩容的重要抓手,对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我市自2020年7月以来,积极推动“0580”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市民政局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愿申请、困难优先、普惠规范、安全适用”等原则, 出台《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适老化改造流程,持续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降低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生活品质。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正文共有七个章节,分别为总则、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申请与评估、改造服务商及产品、改造实施与验收、监督管理和附则,共35条。
第一章:总则,共5条,主要明确制定依据、老年人适老化概念界定、适用范围、改造原则和部门工作职责。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共6条,主要明确老年人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资助条件、不予资助情形、资助标准、与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的选择适用条件,明确适老化改造工作资金保障和年度改造计划。
第三章:申请与评估,共5条,主要明确老年人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和需求评估的流程。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改造系统提交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经社区、街道、区民政部门逐级审核确定。对老年人进行需求评估,包括老年人身体状况的评估、康复辅助器具需求评估,居室环境的评估、家庭成员照护情况评估等内容。
第四章:改造服务商及产品,共5条,主要明确改造服务商应具备的相关资质、确定方式,明确改造建议清单和服务目录。其中建议清单包含“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等六方面。
第五章:改造实施与验收,共8条,主要明确改造实施全流程,包括改造方案的确定、实施改造、验收方式、资金支付、满意度调查、档案管理、项目维护和监督检查等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
第六章:监督管理,共2条,主要明确改造服务商退出机制,以及申请人、改造服务商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
第七章:附则,共4条,主要明确政策衔接、办法解释、施行时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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