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可售型人才房在取得住房完全产权后可以进行买卖,需要取得完全产权后才能交易过户。
可以,住房的产权管理、使用和处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购房人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为安居型商品房。签订买卖合同满10年的,可按照届时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相关政策规定,申请取得住房完全产权。
注:属于离婚情形的,申请人及原配偶须共同前往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办理信息变更,由符合条件的一方继续认购住房;双方都符合条件的,可协商确定其中一方继续认购住房。
业务咨询地址及电话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业务咨询电话:0755-8863166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可售房】可获深圳可售人才房认购时间/申请入口、房源数量/户型面积、看房预约及常见问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