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每轮活动开奖后(含当日)14日内,消费券为一次性使用,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拆分使用、不可找零。
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每轮活动开奖后(含当日)14日内,具体有效期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超过有效期未使用则该券自动过期,且过期后不再补发。
2、消费券为一次性使用,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拆分使用、不可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可与平台或商户部分优惠活动叠加。
3、部分商家商品不支持使用消费券,具体以商品页面提示或商家实际使用规则为准,实际订单消费金额及用户使用消费券后应实际支付的金额以用户与商家最终确认金额为准。
4、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的,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限。
5、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
(1)若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将返还到用户账户中,退款后返还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用户可继续使用该消费券。
(2)若消费券已过有效期,消费券不予返还,且无法再次使用。
6、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如包含多个商品同时结算(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购物车等功能合并付款),如果其中某一个或某几个商品发生退款的,退款金额将按比例扣除消费券抵扣金额,且此时该张消费券不予返还。
其他
1、本活动由光明区人民政府主办,光明区委宣传部、光明区商务局承办,具体解释权归光明区商务局所有。
2、由于未打开手机GPS定位、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小程序/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等自身原因导致的报名、核销不成功的,如因此造成任何损失须由用户自己承担。
3、消费者应遵守与活动有关的各项规则,如存在恶意利用活动规则的漏洞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消费券优惠权益造成对应优惠资金重大流失的,活动主办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提请相关司法机关介入和处理。
4、消费者参加活动后,视同全部接受本次活动的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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