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盐田区调整沙头角街道、海山街道相关风险区域范围和防控措施如下:
深圳市盐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2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盐田区调整沙头角街道、海山街道相关风险区域范围和防控措施如下:
1.沙头角街道东和社区海涛路59号诗宁大厦小区(1栋居住楼宇+诗宁附楼、底层商铺);
2.沙头角街道田心社区沙深路95号银园宾馆、沙深路101号;
3.沙头角街道田心社区恩上路102号广北肉菜市场、恩上路深盐工业区1栋广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楼、创意港10栋、创意港12栋;
4.海山街道鹏湾社区海涛路140号碧海蓝天小区及裙楼底商、海涛路138号鹏湾花园一村1栋。
调整后的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如区域内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将降为低风险区。
二、将以下区域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沙头角街道沙盐路、官下路、金融路、公园路的围合区域(高风险区域除外)、诗宁里小区、文和园小区、诗宁别墅小区;
2.沙头角街道田心社区沙深路103号生活区、深盐路商住楼、深盐路3001号、二十小区、田心东路2号、田心东路8号、恩上路东顺工业楼、恩上路105号综合楼、田心东路34号广告楼;
3.海山街道鹏湾社区海涛路138号鹏湾花园一村(高风险区域除外);
4.海山街道海涛社区东和路37号进出口宿舍楼(含底层商铺)、海涛路132号东和大厦小区、海涛路118号鹏湾花园二村、金融路52号太平洋住宅区。
调整后的低风险区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按街道社区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以上调整自2022年9月7日零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
沙头角街道暖心服务热线:25550484;
海山街道暖心服务热线:22320000;
区暖心服务热线:25365365。
特此通告。
深圳市盐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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