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华区调整大浪街道相关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96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华区调整大浪街道相关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将大浪街道大浪社区泥头咀村第71、72、75、76栋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调整后的中风险区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如连续3天区域内无新增感染者则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将大浪街道大浪社区泥头咀村第68、69、70、73、74、77、78、79栋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调整后的低风险区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离开深圳市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调整自2022年9月10日12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中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大浪街道29672919,大浪社区21012654。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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