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29日0时起,宝安区新安街道调整相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措施。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66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29日0时起,宝安区新安街道调整相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新安街道大浪社区宏发玺玥华府项目部(凸版厂工地)3栋宿舍楼;新安街道翻身47区怡和怡景北4巷16号-18号;新安街道翻身路149号海韵花园A2栋1单元;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尚都花园2D、2E栋,宝鸿林大厦2-17层有序解除封控区管理。
二、新安街道大浪社区宏发玺玥华府项目部(凸版厂工地)其他区域(除封控区外);新安街道翻身47区怡和怡景北自由路68号、70号,一巷15号、16号,二巷13号、14号,三巷15号-18号;新安街道翻身路149号海韵花园A2栋2单元;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鸿林大厦1层商铺有序解除管控区管理。
三、新安街道大浪社区华联城市全景花园人才房、惠中2栋家属楼及诗迈儿火锅店围合区域(除封控区、管控区外);新安街道自由路以北、裕安一路以西、愉盛一街以南、20号楼以东围合区域(除封控区、管控区外);新安街道翻身路149号海韵花园(除封控区、管控区外);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尚都花园其他楼栋,尚都花园底层商铺及宝鸿林大厦停车场围合区域有序解除防范区管理。
上述区域原封控、管控区解除后一周内继续围合管理,设置卡口和“电子哨兵”,实施居民白名单管理。防范区解除后一周内,实施略高于社会面管理,避免各类人群聚集活动,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强化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监测。以上管理措施执行7日后,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转入常态化防控。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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