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27日0时起,宝安区沙井街道调整相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措施。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60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27日0时起,宝安区沙井街道调整相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沙井街道和二二路81-7号,和二一路12号、14号有序解除封控区管理。
二、沙井街道和二一路13号,和二二路81-8号、85号D栋有序解除管控区管理。
三、沙井街道和熙苑封控区、管控区之外的区域有序解除防范区管理。
上述区域原封控、管控区解除后一周内继续围合管理,设置卡口和“电子哨兵”,实施居民白名单管理。防范区解除后一周内,实施略高于社会面管理,避免各类人群聚集活动,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强化医疗机构、药店等哨点监测。
以上管理措施执行7日后,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转入常态化防控。未尽事宜,请按《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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