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南山区调整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 300 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南山区调整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1、解除南山街道荔湾社区碧榕湾E栋一单元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9日2时起执行)。
2、解除南头街道大新村丁字巷第23号和西丽街道中兴通讯人才公寓4栋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9日6时起执行)。
3、解除西丽街道松坪山单身公寓6栋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9日7时起执行)。
4、解除西丽街道中兴人才公寓三期C1栋和粤海街道南油B区第36栋二单元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9日8时起执行)。
5、解除南头街道大新街16号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9日9时起执行)。
解除后,南山街道、南头街道、西丽街道和粤海街道(除各自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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