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8日起,南山区调整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 299 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8日起,南山区调整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1、解除西丽街道官龙村第69栋和桃源街道宝能城(东区)D座2单元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8日8时起执行);
2、解除西丽街道九祥岭西区第130-1号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8日13时起执行);
3、解除南山街道荔苑小区第23栋2单元、招商街道海月花园二期第10栋一单元、南头街道义学街第4坊5号、沙河街道锦绣花园3期C栋、沙河街道朗侨峰居A座和沙河街道华侨城天鹅堡Q栋一单元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8日14时起执行)。
解除后,西丽街道、桃源街道、南山街道、招商街道、南头街道和沙河街道(除各自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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