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经专家组研判,光明区将光明街道、公明街道、凤凰街道相关风险区域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58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光明区将光明街道、公明街道、凤凰街道相关风险区域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1.将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星河天地二期1A栋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自2022年12月4日6时起执行)。
2.将光明区公明街道上村社区莲塘工业区B区12栋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自2022年12月4日1时起执行)。
3.将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塘家新村四巷9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自2022年12月4日6时起执行)。
调整后,光明区光明街道、公明街道、凤凰街道(除各自高风险区外)仍为低风险区,实行“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上述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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