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宝安区对石岩街道相关风险区域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176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宝安区对石岩街道相关风险区域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石岩街道应人石社区应人石路606号、608号、538号解除中风险区管理。
以上调整自2022年10月28日0时起执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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