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0月24日起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 212 号)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0月24日起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1.南山街道南山村正巷30号(自2022年10月24日12时起)。
2.西丽街道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28栋(自2022年10月24日12时起)。
3.南山街道正龙村37栋(自2022年10月24日12时起)。
4.蛇口街道深圳湾皇庭港湾H1栋(自2022年10月24日12时起)。
5.南山街道南山村正巷203号(自2022年10月24日13时起)。
6.南山街道南山街道枫叶公寓B座(自2022年10月24日14时起)。
特此通告。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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