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华区调整民治街道、大浪街道相关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47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华区调整民治街道、大浪街道相关风险区范围和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将民治街道民强社区塘水围三区第17栋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将大浪街道高峰社区赤岭头羊台新村第5号、7号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的低风险区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以上调整自2022年10月23日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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