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进一步深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作出部署。
《指导意见》明确,从2021年开始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
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推进高校艺术专业特色发展,优化艺术学科专业布局。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大力推进艺术专业分类考试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大力推进艺术专业分类考试。积极扩大省级统考范围,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
严格控制校考范围和规模
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专业准入退出机制,严格控制校考的高校及专业范围。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分类录取,逐步提高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2024年起,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和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录取。逐步提高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切实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的倾向。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
严格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省校两级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各省(区、市)要加强初高中学段艺术教育,探索艺术院校附中与高校艺术人才培养的衔接。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指导意见》同时指出,各省级招委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于2021年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有关高校及时修订完善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和人才培养方案。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相关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