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5月19日,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试点城市及实行时间。
5月19日,民政部召开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省份:
会上明确,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省份:
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试点时间: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试点内容:
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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