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本地宝 > 资讯快递 > 深圳城事 > 深圳新规 > 深圳住房公积金新规征求意见 缴存和提取均有优化
深圳住房公积金新规征求意见 缴存和提取均有优化
2021-04-07 14:21【我要纠错】

【导语】:4月6日,《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6日。

  根据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深圳市住房建设局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送审稿)》并报市司法局审查。市司法局经审查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5月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方式: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路72号天平大厦1622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chenxh@sf.sz.gov.cn。

  征求意见稿全文: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docx

  新规征求意见稿重点:

  (一)引入自愿缴存机制,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

  《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为其职工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除上述五类主体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外,《条例》设置自愿缴存机制,即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按规定自愿缴存、提取和贷款住房公积金,以回应社会关切和现实需求。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除以上一年度领取工资的月数后的数值。

  实践中,职工和单位对缴存基数的确定存在不同的认识:有意见认为,缴存基数的规定不宜过于刚性,应有一定的弹性空间,以适应多样的现实需求;也有意见认为,缴存基数的规定应当刚性具体。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借鉴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有关规定,《条例》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是指单位向职工按月发放的劳动报酬平均值。同时,鼓励单位将非按月发放的劳动报酬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范畴,兼顾制度的刚性和灵活性;同时《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兼顾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化解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困难的支持机制。

  一是单位存在亏损等困难情形的,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二是每次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补缴。三是两年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亏损等困难情形的,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应参会人数过半数讨论通过,可以申请停缴住房公积金。每次申请停缴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四是单位缓缴或者停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限累计计算,单位破产清算时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单位拖欠的职工工资性质清偿。

  (四)完善住房公积金欠缴投诉和追缴处理机制。

  一是明确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调查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二是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职工要求追缴的,职工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超过规定期限的,公积金中心不予支持。三是鼓励单位和职工协商处理欠缴住房公积金问题,同时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职能部门、工会、行业协会、人民调解等应当积极引导和协调,建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四是单位和职工已协商确定住房公积金补缴方案或者签署补偿协议,已经履行或者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无新的事实和理由的,职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予支持。

  (五)探索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机制。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是促进城镇住房建设,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这一制度实施至今已二十多年,其功能也在不断地扩展。《条例》明确规定,在优先保证缴存职工提取和贷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并经批准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探索采取发放项目贷款等方式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以落实国家试点工作的要求。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即可获得深圳公积金在线提取、余额查询、业务预约入口。

手机访问 深圳本地宝首页

  • 2024深圳拟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2024年11月11日,深圳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拟提高我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个人最高可贷12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20万元。

  • 事关买房央行连发重磅通知(2024年5月17日)

    2024年5月17日,关于首付、公积金贷款、商贷等,央行连发3个通知,想要买房的居民赶紧了解!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

  • 深圳无房职工公积金提取比例提高至100%

    深圳无房的缴存职工可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可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 2023深圳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多少?

    自2023年4月7日起,深圳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126万元。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 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 最高可贷126万元

    新修订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将于2023年4月7日正式实施。政策调整后,满足条件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可由原来的90万元提高至

  • 2023深圳公积金提取新规

    2023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公布,主要内容包括新增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优化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扩大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全文)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积金贷款的管理。

  • 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每年可以提几次

    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的,每年申请提取不超过两次;职工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通过自助服务平台申请提取的,每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 深圳公积金系统维护公告(9月9日-10日)

    深圳公积金中心计划于2022年9月9日(星期五)21:00至9月10日(星期六)9:00对住房公积金系统进行维护。

  • 深圳数字人民币公积金缴存业务专窗在哪

    该专窗位于福田区中国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营业部,是由福田区政府联合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率先在网点搭建的数字人民币公积金缴存业务专窗。

  • 深圳公积金结息在哪里可以查询

    可以直接打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网站等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