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做好我市2021年转业军官安置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工作部署,我市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转业军官采取“直通车”式安置和考试考核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进一步促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一、安置对象
省下达深圳市接收安置的转业军官。
二、“直通车”式安置
(一)公布“直通车”式安置岗位名额表。市退役军人局择时在局网站公布“直通车”式安置岗位名额表,名额表中明确具体岗位要求、岗位入围确定办法及具体时间安排。
(二)“直通车”式安置报名。符合岗位要求的转业军官按照要求报名,市退役军人局在报名结束后汇总报名情况并在局网站公示。
(三)“直通车”式安置选岗确定。各接收单位按照公布的岗位入围确定办法及报名人员情况确定“直通车”式安置岗位入围人员,并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后在局网站进行公布。
(四)有关事项。“直通车”式安置岗位入围人员视为已完成安置,不可放弃、更改安置岗位,不再参加考试考核安置;报名“直通车”式安置未入围人员直接参加后续考试考核安置;未确定入围人员的“直通车”式安置岗位经市退役军人局重新确定岗位要求后纳入考试考核安置岗位。
三、考试考核安置
(一)考试考核对象。省下达深圳市接收安置的转业军官,其中营级(含技术10级)及以下转业军官参加考试考核,团级(含技术9级及以上)转业军官参加政治理论水平测评(以下简称测评)及考核。已入围“直通车”式安置人员不再参加考试(测评)考核。
(二)考核。市退役军人局对省移交的考核评分表进行汇总,并在局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试(测评)。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组织转业军官考试(测评),有关事宜如下:
1.公布考试(测评)内容及安置岗位名额表。考试(测评)内容详见《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明确深圳市2021年转业军官安置考试测评内容的通知》(请登陆http://tyjr.sz.gov.cn/gk/tzgg/content/post_9251529.html查阅)。《深圳市2021年转业军官安置考试测评职位名额表》于11月19日在市退役军人局局网站公布。
2.考试(测评)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参阅《深圳市2021年转业军官安置考试测评考生报名操作指引》(点击下载:深圳市2021年转业军官安置考试测评考生报名操作指引.docx)。报名时间为11月23日10:00至11月24日16:00。转业军官登入“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选择职位,完成报名。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在11月23日17:00和11月24日10:00、12:00分别更新一次报名情况,在11月24日18:00后公布最终报名情况。注意事项:
(1)报考公、检、法、司职位的,身体条件和奖惩情况等需同时符合警察录用的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公安机关接收安置转业军官资格审核工作办法》及《公务员(含警察)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部分摘抄见附件2:广东省公安机关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资格审核工作办法(部分摘抄).docx、附件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部分摘抄).docx)。
(2)医疗卫生专业(医、药、技、护等)转业军官,限报职位名额表上注有“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的职位。
(3)未报名者或已报名但未参加考试(测评)的视同放弃考试(测评)和报考职位,按考核分排名参加随后安排的职位补选。
(4)因个人不按职位规定条件报名或不符合职位规定条件未被单位接收者,由安置部门直接从补选后剩余职位中安排。
(5)计算转业军官任现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年限,统一截止到首次批准转业当年的6月30日。
3.考试(测评)。营级(含技术10级)以下转业军官考试时间为11月27日9:30至11:30;团级(含技术9级以上)转业军官测评时间为11月27日9:30至11:00。转业军官于11月26日10:00至11月27日9:00打印准考证,考试、测评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测评)要求:
(1)提前20分钟到场,即9:10进场完毕。因疫情防控另有要求的另行通知。
(2)转业军官凭准考证及身份证进场,对号入座。如果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须持市军转办开具证明代替,其他证件无效。准考证和身份证不齐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测评)。
(3)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测评)成绩。
4.总成绩公布时间及方法。考核及考试(测评)结束后,考试(测评)分与考核分相加得出总成绩,根据报考职位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入围人选(总成绩相同的,考试(测评)分高者优先;考试(测评)分也相同的,军龄长者优先),满额为止。总成绩及入围情况于11月30日11:00后在深圳市退役军人局网站公布。
5.职位补选。考试(测评)考核未入围的转业军官由市退役军人局组织进行职位补选,补选时间及地点由市退役军人局另行通知。补选方法及要求如下:
现场张贴《深圳市2021年转业军官安置职位补选表》,列入补选的职位名额为安置考试(测评)后的空缺职位,部分原职位设置的限制性条件取消。补选分别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由本人在补选职位名额挑选并签名确认,职位一旦签名选定,不得更改。缺席或放弃补选者,由市退役军人局从同职级补选后剩余职位中指令性安排。
四、定岗定位
已确定安置单位、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退役军人局拟定安置分配名单,并下达给有关接收单位(干部档案一并移交)。接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好转业军官具体单位和岗位,并将人员定岗定位情况反馈给市退役军人局(已直接安置到具体岗位的不需再反馈)。市退役军人局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报送安置意见,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后向部队发出报到通知。
五、转业军官报到
转业军官接到原部队离队通知后,持原部队开具的报到材料,包括干部行政介绍信、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军队职务工资档次计算截至首次批准转业当年6月)、转业军人证明书、居民身份证,按照报到通知时限要求到市退役军人局办理报到手续,地方工资从到市退役军人局办理报到手续后下月起算。
转业军官应按照要求办理入户、预备役登记及党组织关系接转等业务。接收单位应核实、督促转业军官办理入户、预备役登记及党组织关系接转,在办理转业军官接收手续后,根据干部档案及相关材料核对公职人员系统转业军官安置信息,及时办理公务员(职员)登记(聘任)手续和落实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转业军官因个人原因逾期不报到的按退档处理,退档后次年继续移交深圳市安置的,不得参加“直通车”式安置及考试考核安置,由市退役军人局从同职级补选后剩余职位中指令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