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保险未生效或保单在犹豫期内(申请日-承保日≤15天),保费100%退还,保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参保人员如果中途退保,保险公司如何支付退保金?
(1)个账划扣保单,所退保费或所退现金价值退还至个账账户。(注:如被保险人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先进行信息变更后再提交退保,否则款项无法退回个账账户)
(2)自费投保保单,所退保费或所退现金价值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退保规定:
(1)保险未生效或保单在犹豫期内(申请日-承保日≤15天),保费100%退还,保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对于“深圳专属团体医疗保险”超犹豫期退保(申请日-承保日>15天),自参保人提交退保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自收到退保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退还对应的现金价值,对应的现金价值为剩余天数保费的85%。对于已经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不退还对应的现金价值,但仍承担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
(3)对于“深圳专属长期团体医疗保险”超犹豫期退保(申请日-承保日>15天),自参保人提交退保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尚未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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