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意味着深圳的垃圾分类进入法治化的新阶段,由“倡议时代”步入“强制时代”。
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意味着深圳的垃圾分类进入法治化的新阶段,由“倡议时代”步入“强制时代”。
罚款规定:
《条例》明确,对于个人,如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并拒不改正,最高处200元罚款;对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生活垃圾的收运单位,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
深圳市的家庭生活垃圾可分为四大类
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注意:其中厨余垃圾要拆袋投放,还要在指定时间段内投放。
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是指容易腐烂的食物残渣、瓜皮果核等含有有机质的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
家庭厨余垃圾,即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是每个家庭产生垃圾的“大头”,占生活垃圾总量的四成以上。厨余垃圾的分类投放,是这次垃圾分类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深圳家庭厨余垃圾投放时间
厨余垃圾投放注意事项
1、被污染的卫生纸、保鲜膜、塑料袋等属于甚他垃圾,应避免与厨余垃圾混在一起。
2、厨余垃圾应当沥除油水,在指定时间段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
3、使用一次性收纳袋装纳家庭厨余垃圾的,应当将收纳袋另行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即“拆袋投放”。
4、较坚硬不易粉碎的大骨头或果壳应该投放到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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