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9月起正式实施啦,深圳垃圾分类的标准是什么呢?快来了解一下吧!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9月1日正式实施
9月为执法警示期,10月正式开罚。
分类投放要求
可回收物
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指定投放点,也可交予再生资源回收单位或个人。
年花年桔
按照区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段, 放至指定的年花年桔投放点。
家具电器
应当投放至指定投放点,或者由回收单位、个人上门收集搬运。
家庭厨余垃圾
应当沥除水分,在指定时间段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使用一次性收纳袋装纳的应当拆袋,并将收纳袋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餐厨垃圾
应当沥除油水后投放至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
其他厨余垃圾
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应当单独投放。
有害垃圾
废弃药品药具应拆除或毁坏包装后,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花卉绿植
按照盆、植物和泥等成分进行分离分别投放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绿化垃圾
修剪产生的木竹、树枝、花草、落叶等绿化垃圾应当单独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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