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龙华区保利悦都、华盛峰荟名庭启动集中续约,续约办理时间及地点是怎样的?续约条件是怎样的?快点击文章查看!
一、续约办理时间及地点
续约办理时间为:2020年7月11日(周六),上午9:30-11:30,下午12:30-4:30。
地点: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3栋)112办公室。
二、续约条件
(一)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
(二)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三)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三、续约方式
(一)承租人收到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发送的提示短信后,根据提示短信要求携带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原件、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无房产证明(查询日期距离递交申请之日不超过15天,可登录微信公众号“深圳不动产登记”或前往龙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打印),在规定期限内到续约办理地点签订并领取租赁合同。
(二)因疫情影响及续约场地有限,请严格按照续约排期表(详见附件1)规定时间办理续约,因私无法在规定时间办理续约的承租人,需提前提交延期签约申请(模板详见附件2,提交至龙华区国鸿大厦3栋112办公室)。
(三)承租人员婚姻状态发生改变的,需携带已婚变更资料(结婚证、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询日期距离递交申请之日不超过15天的无房产证明)、离异变更资料(离婚证明、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到我局(龙华区国鸿大厦3栋112办公室)完成变更手续后,方可续签合同。
四、重要提醒
(一)承租人续约申报以诚信申报为原则,如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续约前应到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华区国鸿大厦3栋112办公室)办理信息变更,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续约条件的,将取消续约资格。
(二)承租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或者虚报信息,一经发现,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为及时接收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发送的提示短信,如承租人手机号码发生变化的,应在续约前到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华区国鸿大厦3栋112办公室)办理信息变更。
(四)申请人如不能到场签订租赁合同的,可委托成年的家庭成员,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并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已进行房产预售备案并按规定申报的租户,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协议约定时间办理退房。不符合续约条件的承租人须在7月15日前办理退房手续。如不按时办理退房手续,自7月15日起,按照原合同规定,前6个月内按照原租金标准双倍向承租人收取房屋占有使用费,自第7个月起按照原租金标准四倍向承租人收取房屋占有使用费。
(六)咨询电话:81477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