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7月30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以旧换新”汽车购置奖励申领指引。其中,奖励标准有哪些?快来看看吧!
2020深圳以旧换新汽车补贴政策奖励标准
1.小汽车销售价格30万元(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含税价为准,下同)以下的,按照3000元/车给予一次性奖励;
2.小汽车销售价格3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5000元/车给予一次性奖励;
3.以上奖励可与市发展改革委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财政补贴叠加申请;
4.以上奖励对象不包含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
办理流程
1.奖励对象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商选购车辆,与汽车经销商签订新车购买销售合同(须有单独注明政府补助金额相关条款);
2.奖励对象签署《深圳市汽车“以旧换新”购车奖励申领委托书》并交给品牌汽车经销商工作人员;
3.奖励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向汽车经销商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材料一或材料二,以及材料三的第一项);
4.奖励对象在支付购车款时按照对应标准现场获得奖励减免,奖励款项由经销商先行垫付;
5.奖励对象在完成新车登记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向汽车经销商提供剩余的申请材料(材料三的第二项和第三项)。逾期未提交齐全资料的,经销商应予以提醒。经提醒仍不提交的,汽车经销商享受追索权,且取消奖励对象申请资格;
6.在2020年6月28日及以后、本操作指引发布之日前已经完成购车的消费者,在向经销商提供上述全部材料后,由汽车经销商按标准向消费者指定账户拨付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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