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下半年医药卫生体制会发生哪些变化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一)疾病预防
1、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条件。
2、增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
3、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
3、加强口岸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
(二)应急物资保障
1、增加防疫救治医疗设施和移动实验室。
2、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
3、加强药品和医疗防护物资储备,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推进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改造。
4、加大疫苗、药物和快速检测技术研发投入。
(三)传染病
1、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
2、实行传染病报告首诊负责制。
3、做好冬春季流感防控工作。
4、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
5、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四)公共卫生队伍建设
1、加强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
2、强化对包括全科医生在内的临床医生的流行病等公共卫生知识培训。
3、有条件的地方要在完善公共卫生人员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
二、公立医院改革
(一)绩效考核
1、完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
2、将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教育等纳入考核范围。
3、推进公立医院经济运行信息公开。
(二)医疗服务价格
1、指导各省份整体设计动态调整机制。
2、推动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3、监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等,作为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基础。
4、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成本核算。
(三)薪酬制度和编制管理
1、全面推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2、统筹盘活用好医疗卫生领域编制资源,重点用于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机构编制配备。
三、推进健康中国行动
(一)生产生活环境&生活方式
1、完善健康科普工作机制。
2、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3、完善农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4、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规范功能分区和布局,加大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执法力度。
5、推进修订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二)重点人群
1、开展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评议考核。
2、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
3、推动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试点扩面。
4、制定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
5、加强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三)慢性病
1、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强化基层防治结合。
2、以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尘肺病早期筛查干预为切入点,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业务融合。
3、制定癌症预防与筛查指南(科普版)。
4、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5、推动地方做好为慢性病患者开具长期处方服务工作。
四、医保改革
(一)提高基本医保水平
1、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
2、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
3、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二)医保支付方式
1、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和按病种付费。
2、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商谈判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大周转金预拨力度,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
(三)医保基金管理
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并做好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
五、药品供应保障
(一)药品耗材采购
1、有序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
2、鼓励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药品货款。
(二)科学合理用药
1、实施合理用药监测,定期公布监测情况,落实“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等要求。
2、加强国家药品使用监测平台建设。
3、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
4、制定第二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
(三)药品耗材使用监管
1、逐步建立完善药品信息化追溯机制,实现疫苗以及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一物一码”。
2、建设全国统一开放的药品集中采购市场,统一标准和功能规范,推进医保药品编码的使用。
3、逐步统一全国医保高值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
(四)短缺药品保供稳价
1、推进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平台和部门协同监测机制建设。
2、实施短缺药品停产报告制度和清单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药品耗材价格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国内采购价格动态监测和国外价格追踪。
4、加大对原料药、进口药等垄断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