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4月30日开始派发的第三批100万元服装消费券全部发放完毕,此批次消费券已于5月5日已全部失效。未核销的服装消费券,将自动转入下一批供市民朋友领取。
2020年4月30日开始派发的第三批100万元服装消费券全部发放完毕,此批次消费券已于5月5日已全部失效。未核销的服装消费券,将自动转入下一批供市民朋友领取。
经研究,将定于5月9日上午10点开始派发第四批100万服装消费券。本批次服装消费券为大浪时尚小镇“浪购卡”会员“母亲节”专属福利,有效期为5月9日-5月18日。
深圳龙华服装消费券使用规则:
1、每人限领1张,本券用于在大浪时尚小镇“浪购卡”授权门店消费,其他渠道及其他地区门店均不可使用。
2、本券不设找零,不兑换现金,单笔订单抵扣金额以外的余款须用微信线上支付,发生退货时,抵扣券不予退还;
3、消费券面值为100元,一个微信号在每个派券周期只能申请使用一次,抵用券可转赠并累计多张使用但不能转售,累计抵扣金额不超过货品总价的50%,且单个微信号每天在同一门店抵扣金额不超过1000元;
4、本券有效期以券面标注为准,逾期未使用的将被收回转下次发行;
5、本服装消费券可转赠给好友叠加使用,每人每天在同一店铺最多可使用10张消费券(可换一个门店继续使用,使用规则相同),累计抵扣金额不超过货品总价的50%,但不可转售,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
6、大浪时尚小镇建设管理中心保留对此抵用券的解释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在线获取消费券领取入口+流程、9月及10月消费券发放消息(持续更新)、使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