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发放之日起30天内有效(具体以消费券券面展示信息为准,其中第三批电子消费券的有效期为自发放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深圳光明消费券第二波发放时间:
5月11日09:00准时发券
电子消费券使用期限:
自发放之日起30天内有效(具体以消费券券面展示信息为准,其中第三批电子消费券的有效期为自发放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消费券使用规则
所有电子消费券不兑现、不找零、不转赠、不可重复使用,同类型电子消费券可叠加使用,微信用户也可同时参加商家其它优惠促销活动。
1.电子购物消费券:可前往光明区有在微信支付端开通“商户号”的线下零售店(如光明大仟里、公明天虹商场、公明百佳华商场、炜东城百货、南海百货、盛妆百货、万盛百货等)通过微信支付消费时即可自动实时抵扣使用;
2.电子餐饮消费券:可前往光明区有在微信支付端开通“商户号”的线下餐饮店(如光明招待所、润桦全福楼、东海明珠酒楼、大光明全福楼海鲜舫、大仟里圣丰城酒楼等)通过微信支付消费时即可自动实时抵扣使用;
3.电子文化旅游休闲消费券:可前往光明区有在微信支付端开通“商户号”的酒店、旅游景点、培训教育机构、娱乐服务场所(如维也纳酒店光明大道店、新润桦大酒店、凯雷斯顿意居酒店、光明农场大观园等)通过微信支付消费时即可自动实时抵扣使用;
4.电子加油消费券:仅限于在深圳市公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发加油站、深圳市顺达加油站有限公司、深圳市松白塘尾加油站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油悦凯加油站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油润德销售有限公司光侨加油站、深圳市盛德光明加油站有限公司、深圳市白花加油站有限公司、深圳市松白田寮加油站有限公司、深圳市荣骏加油站有限公司新围分公司、深圳石油公明加油站、深圳市石化公明加油站有限公司、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加油站分公司通过微信支付消费时即可自动实时抵扣使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在线获取消费券领取入口+流程、9月及10月消费券发放消息(持续更新)、使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