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龙岗消费券第二波发放时间什么时候?使用规则有哪些?
深圳龙岗消费券第二波发放时间:
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时发放
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消费券自领取成功起14日内有效,过期无法使用,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
(二)单笔支付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同一用户在同一商家每天最多可核销2张同类消费券。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伪造或变造无效。
(三)仅可通过微信支付平台,在指定门店或商家线下消费时,在最终支付环节通过微信支付抵扣使用。可以同时兼容商户或金融机构的其它优惠活动。
(四)如对具体商家或门店能否使用消费券有疑问,可详询商家或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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