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原定于2020年5月16-18日举行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5月23、24、30、31日举行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推迟举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020年5月16-18日举行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5月23、24、30、31日举行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邮箱:kaoshi@hhrdc.com
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审查意见及公章,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一)《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各栏目所填内容须与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一致。
(三)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书。
(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根据《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人函〔2014〕488号)要求,报考人员为2014年11月11日后毕业(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的护士临床实习证明;报考人员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广东省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报名点报名、确认。学校可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确认手续。
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学信网学历查询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持国外院校所获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同时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点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单签字确认,并将报名信息确认单订在报考材料后面一并提交给报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