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3月5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发布了《坪山区土地整备社区留用土地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快来看看吧!
深圳坪山区发布土地整备社区留用土地指标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坪山区出台了《深圳市坪山区土地整备留用土地指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深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或其成员合法权益,该《暂行办法》于2020年3月5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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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规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管理对象:
本办法所指的留用土地指标,是指继受单位实际掌握的未完善征(转)补偿手续用地,经土地整备后,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核定的留用土地指标,具体包括:
(一)根据《村办学校处理意见》有关规定,予以核定的留用土地指标。
(二)根据《利益统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纳入违法建筑空间管控专项行动,通过土地整备实施核定的留用土地指标。
(三)其它经市(区)政府认定应给予落实的留用土地指标。
在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范围内落实的留用土地指标,按照本办法进行台账管理及指标核销;经区政府审议应给予但无法在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范围内落实的,可按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