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企业满足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规定在本市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费等条件,可在2020年12月28日前,向商事登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咨询电话:
各区人力资源部门 | 电话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 83456509 |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 25435802 |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 25228153 |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 26565276 |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 29999553 |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 28903724 |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 23336139 |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 85209276 |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 88214382 |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 28333026 |
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按规定在本市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费;
3.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市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