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新版药品管理法在8月26日通过,什么时候实施?有哪些修法亮点?快来看看吧。
8月2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
实行时间:
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修法亮点在于:
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加大了对药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何为假药劣药,也作出重新界定,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加快对境外已上市新药的审批:
由于我国没有实施强制许可,一些癌症患者仍在“非法”购买国外仿制药自救。《我不是药神》中的白血病患者陆勇的遭遇就是这一现状的真实写照。为缓解百姓“看病贵”的矛盾,让公众更快用上好药,用得起好药,国务院要求加快对境外已上市新药的审批,强化短缺药的供应保障等,这些内容在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均有体现。
鼓励儿童药研制: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药品管理法有涉及儿童药的内容,即第16条,强调对儿童药的研制。
对假劣药的范围进行修改:
从境外进口药品,必须要经过批准,这是法律作出的规定,是原则。没有经过批准的,即使是在国外已经合法上市的药品,也不能进口。而这次修法对假劣药的范围进行修改,没有再把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列为假药,正是对老百姓关切的回应。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规定:对于进口少量境外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从严设定法律责任:
把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从假药里面拿出来单独规定,并不等于降低了处罚力度。法律从严设定了法律责任,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等行为,构成生产、进口、销售假劣药品的,仍然按生产、进口、销售假劣药进行处罚。
网络销售药品要遵守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
对于网络能否销售处方药的问题社会关注度较高。对此,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也作出回应。现行法律明确规定网络不可以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就网络销售药品作了比较原则的规定,即要求网络销售药品要遵守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并授权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健康卫生主管部门等部门具体制定办法,同时规定了几类特殊管理药品不能在网上销售。
做好监管:
药品管理法要实施好,监管部门的责任不可小视。在监督管理一章,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药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修法历史:
《药品管理法》是1984年9月制定通过,到了2001年2月首次修订,2013年12月个别条款修改,2015年4月个别条款修改,2019年8月份再次修订。从《药品管理法》诞生到现在35年,从第一次修订到现在18年。
内容来源于:央广网、央视新闻、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