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随着《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施行,“你是什么垃圾?”引起了网友的狂欢。看到上海人这么苦恼,深圳人笑了,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深圳2017年就推出了明确的《家庭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在2019年拟推出垃圾分类机制,投放对了垃圾还可以得到奖励。想了解更多关于垃圾分类的政策吗?一起来看看吧。
作为全国首批8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历年来深圳市一直将垃圾分类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早在2013年,深圳市便成立了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这是全国首个垃圾分类管理专职机构。而在2015年,《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深圳开始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并明确了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分为三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弃织物、废弃电子产品等;
(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应当专门处置的废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
鼓励有处理条件的住宅区等场所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可以纳入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系统进行收运和处理。
随后,深圳还相继出台了,分类设施设备配置等3个地方标准和7个规范性文件。2017年,深圳发布全国首份《家庭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央视《新闻周刊》评价,此举被评为垃圾分类的破局之举。
2019年初深圳还通过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行动方案(2019-2020)》:到2019年底前,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要全面实行垃圾分类,全面推广“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厨余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2020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完善,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市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80%以上。
目前,深圳已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系统,逐步培育了分流分类体系的产业链,分流分类回收量约2700吨/日,减量效果显著。此外,深圳全市805个住宅小区,已实现“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的住宅区垃圾分类模式,即楼层不设垃圾桶,在楼下集中设置分类投放点,安排督导员每晚7时至9时,在小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进行现场督导,引导居民参与分类、准确分类。下半年另外2000多个小区也将全面推行该模式。
在2019年6月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中,深圳作为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到2020年底,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2年,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25年前,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在深圳,《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草案)》已经完成向社会征求意见,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其中,楼层撤桶、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罚款提高了10倍等规定,引发热议。《规定(草案)》重点聚焦垃圾分类的首要与核心环节——分类投放环节,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类投放要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更加细致,处罚额度也适当加大。其中一大亮点是提出深圳将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收费制度。
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发布关于《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实施方案(2019-2021)》(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2019-2021年期间,深圳市每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9375万元,其中,各区财政共承担6250万元,市财政安排3125万元,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资金补助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