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举行听证会能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更好地优化将要实行的相关政策。
7月24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就《深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办法的部分规定
该办法规定,按照危害程度,将有奖举报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分为重大事项、较大事项、一般事项三类。根据举报人的贡献程度,将奖励等级分为一级贡献、二级贡献和三级贡献,共对应9种奖励方式,奖励金额在100元至5万元之间。其中对符合举报范围及贡献程度的重大事项“一级贡献”,奖励人民币5万元,一般事项“三级贡献”奖励100元。在查处重大事项、较大事项时,一并查实该被举报人有其他属于本办法举报范围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除按照本条第一款奖励外,针对其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相应事项的二级贡献标准的50%奖励举报人。举报人举报时为被举报人在职工作人员的,按前款奖励标准的150%确定奖金。
此外,举报人举报后还积极协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处环境突发事件,并对降低环境污染、人身和财产损失做出重要贡献的,可以选择不再适用上述奖励办法,而是直接按照以下四个档次进行奖励:一般环境突发事件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奖励人民币20万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奖励人民币30万元;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奖励人民币50万元。
该办法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举报人故意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制造虚假举报材料、敲诈勒索被举报人并举报该行为的;举报人举报前被举报人违法行为已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立案或调查的;举报人为依法负有社会舆论监督、行政监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举报人为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近亲属的;经查证不属实等其他依法不应给予奖励的。
听证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及公众代表对《深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9年7月24日上午09:30。
(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832。
三、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15人,包含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代表及市民代表。
(一)市人大代表共2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
(二)市政协委员共2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
(三)专家学者2名,采取单位推荐。
(四)企事业单位代表共4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
(五)市民代表共5名,采取自愿报名方式。
四、听证旁听人员
听证旁听人员,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报名具体情况确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材料
凡在深圳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全市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者、其他社会组织按照报名类别填写
(1)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证明文件(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1份,以及指定代表的委托书1份、工作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均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2019年6月28日前通过现场报名、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桂花路一号保税区管理局大楼201室
信函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桂花路一号保税区管理局大楼201室,邮编:518040;
传真:0755-83594460
邮箱:jczdxfk@meeb.sz.gov.cn
联系电话:0755-83594469
六、名单公布
2019年7月4日前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