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市坪山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拟于2019年5月在深圳市坪山区设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80名。
招聘岗位
坪山区公办幼儿园中层干部及专任教师80名
招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者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报考年龄
《岗位表》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40周岁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78年5月10日之后出生;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35周岁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83年5月10日之后出生;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30周岁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88年5月10日之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2019年9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及面试
(一)预报名方法及时间
网上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的方式。请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4日中午12:00前,登录网站(http://www.2eju.com/bys/bm)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工作人员于后台初审。初审合格者通过短信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网络报名初审合格的考生凭网络打印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考生于资格审查当日上午7:40前到达考点,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日期暂定2019年5月25日,具体日期如有调整会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到本人。
2.审查地点:深圳市坪山区第一幼教集团第二分园(地址:深圳市坪山区牛角龙路与振环路交叉口京基御景印象家园二期)。
3.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
系统导出的报名表(贴照片)、个人简历(一式6份)、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及成绩单(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提供的考生,须承诺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2)社会人员:
系统导出的报名表(贴照片)、个人简历(一式6份)、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根据岗位具体要求,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在资格审查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现场资格审查当天即组织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
3.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坪山政府在线(http://www.szpsq.gov.cn/)发布。
(四)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5月1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9年5月9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不在此要求范围内)。
(二)聘用人员税前年均收入约10万元/人(含五险一金)。
(三)聘用人员实行与第三方公司签订购买教育服务的方式聘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应届毕业生2019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拟聘人员由教育局安排到局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六)招考查询:“坪山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坪山政府在线(http://www.szpsq.gov.cn/)。
(七)联系电话: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0755)84622637;
(八)本公告由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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