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学位申请需要核验房屋租赁合同吗?2019深圳小一、初一学位申请需符合什么条件?非深户小孩在深圳上学需符合什么条件
2019年4月12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今年招生文件公布了什么内容?申请学位需要核验房屋租赁合同吗?2019年小学入学年龄是否有新调整?
申请学位需核验房屋租赁合同吗?
我市义务教育招生遵循“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口政策要求,义务教育学位安排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积分入学制度。
有效的住房证明不是入学必备条件,教育部门不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核验,但有效的住房证明是教育部门实施就近入学、安排学位的重要依据。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房东和承租人有责任和义务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因此,以租房资料申请学位的家庭,教育部门将运用信息化手段核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对于有市民反映房东不配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问题,建议承租人向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反映。同时,教育部门将积极与公安部门和网格管理部门合作,充分利用人口居住信息系统和网格系统,对没有登记备案的租房家庭核对居住信息,统筹安排学位。
非深户子女需符合什么条件?
以居住证作为主要入学依据,需符合“两个满1年”条件,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保(养老保险和医保)满1年。
2019年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是哪些?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2019年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是哪些?
我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哪些人可享受义务教育优待、优惠政策?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享受义务教育优待政策;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义务教育优惠政策。享受义务教育优待、优惠政策学生名单须向社会公示。
民办学校招生有何新要求?
一是民办学校制定的招生方案,报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
二是与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入学(符合就读条件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享受义务教育学位补贴),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选择生源。
三是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未经批准不得以“港澳班”名义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不得跨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原则上面向审批地招生,面向审批地招生计划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跨区域招生须经市教育局同意。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一所跨区招生的民办初中。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在什么时间?
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从四月上旬开始,大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中旬:招生宣传;
4月下旬:学位申请;
5月中旬至6月中旬: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6月下旬:小一学位安排;
7月上旬:公布小一、初一新生名单。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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