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房中房”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福田区安全委员会《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华新村“房中房”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我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参加华强北街道办各部门约谈华新村管理处和业主、二房东会议,宣讲《福田区出租屋安全主体责任追究办法》《深圳市“房中房”安全综合整治标准》等政策法规,达到业主房东知责任、知风险、知后果的“三必知”效果,推进整改、拆除工作。
9月6日上午,分局党委委员、消防大队郑新荣大队长和福田消防大队钟鸣副大队长带队前来华强北派出所指导及部署华新村“房中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下午由福田消防大队牵头,带领华强北派出所社区民警、消防民警共8名及13名消防巡查员,联合华强北街道办各有关部门组成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队,对华新村26家“房中房”存在的消防隐患问题予以临时查封。
直至晚上,对华新村4栋、10栋、22栋、23栋、25栋、26栋、28栋、30栋中,共26家“房中房”因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和结构,不能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予以了现场临时查封。
下一步,华强北所将与各部门加强合作,对辖区内“房中房”开展长期整治,我所也将继续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