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最新产业发展意见出炉,新能源汽车取消限牌限行!
6月14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从加快新能源汽车规模化生产,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强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指引。
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
明确提出了支持互联网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排放检测设置绿色通道,在城市市区划定新能源汽车夜间专用停车区,允许大型新能源客车使用公交车道,分类支持新能源物流车使用,各地要尽快制定增加新能源汽车使用便利性、实惠性的措施,不断提高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
配备充电设施
高速公路:到2020年,全省干线高速公路(除城市绕城环线、快速路以外的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建成充电基础设施,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应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5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
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企业可利用自有停车站场建设集中充电站,并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在公共充电网络不完善的区域按需配置移动储能充电车。
居民居住地: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相关标准要求纳入建筑设计、验收规范;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不满足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各级住建部门不得办理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