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5月10日上午,龙岗公安分局荷坳派出所民警对位于园山街道坳背二村长光工业园五栋厂房进行检查
5月10日上午,龙岗公安分局荷坳派出所民警对位于园山街道坳背二村长光工业园五栋厂房进行检查时,发现五楼的一单位在生产车间内设一仓库,仓库内存放着大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9桶稀释剂,8桶白电油)。随后,荷坳所民警对现场进行调查,经查是该单位仓库管理员荆某强(男,37岁,湖南宁远县人)未经负责人同意、请示下将公司采购回来的物品直接存放在仓库内,仓库存放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且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重超过该公司一天使用量,荷坳所于是将荆某强带回派出所调查,危化品被收缴。
经查,荆某强承认其在公司仓库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违法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行为人荆某强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