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交警将开展“珍爱生命、从头做起”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活动,严查驾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自2018年5月10日起,深圳交警将在全市倡导推广“珍爱生命、从头做起”安全驾乘电动自行车活动。5月10日至15日为过渡期,5月16日起全面实行。
未佩戴安全头盔将取消相应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
驾驶快递、外卖送餐等特殊行业已备案登记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深圳交警将取消相应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
责令加强员工交通安全教育
快递、外卖送餐等特殊行业员工,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因违反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企业一个月累计达三人次以上的,深圳交警一律向社会公布该企业信息,并责令加强员工交通安全教育
将从严依法重点查处驾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
倡导鼓励市民从自身安全出发,从头做起,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驾驶任何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须佩戴安全头盔。对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通违法,深圳交警将从严依法重点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