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4月9日11时许,龙岗公安分局南岭派出所民警联合南湾街道执法队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某公司内的燃气供应点进行检查,发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某公司内的燃气供应点非法储存53瓶液化石油气
4月9日11时许,龙岗公安分局南岭派出所民警联合南湾街道执法队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某公司内的燃气供应点进行检查,发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某公司内的燃气供应点非法储存53瓶液化石油气,其中满瓶装43瓶、空瓶10瓶,民警遂将场所负责人董某龙(男,35岁,陕西省宝鸡市人)传唤至南岭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查,董某龙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行为人董某龙将被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