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工作,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于3月9日上午召开全市宣贯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工作培训会议,主会场设在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二楼礼堂,各区设分会场,市级、区级消安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公安派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共计80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由市消安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甘桂平主持,邀请了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吴和俊给予授课。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0月29日印发,首次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做出全面、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吴副部长首先用视频介绍了天津港“8·12”、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广州“12.15”建业大厦火灾、深圳“12.11”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火灾等典型案例。这些火灾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产生的严重后果。吴副部长进一步指出了当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有的基层政府和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仍然不够重视,对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分析不足;一些基层街道、社区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仍然存在走过场的现象;部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然后,吴副部长对《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和宣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乡镇政府和街道办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的指导。行业部门要切实明确消防安全工作内部归口管理领导和岗位的工作职责以及各行业单位的消防管理责任,按职责逐项确定量化目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与公安消防队联勤联动机制,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等。
最后,市消安委副主任甘桂平同志要求,各消安委成员单位、行业部门、社会单位要真正明白自己肩负的消防工作责任,全部行动起来,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压实消防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