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驾驶电动车走机动车道本来是要罚款的,但是对于首次轻微违法的,可用“罚抄”代替罚款。
电动车骑行便利,而涉电动车交通事故,也不容忽视!
今年来,深圳共发生涉摩涉电事故348起
为了整治电动车违法的情况,深圳交警开展电动车违法集中整治:
即日起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每周三为全市统一行动日,8月30日为第一次统一行动,重点整治电动车走机动车道、冲红灯、违规载人载物、逆行等交通违法。对严重违法按规定进行处罚,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怎么教育呢】
深圳交警在全市设置了10个“交通违法教育点”,配备有宣传展板、工作台、抄写教育登记本、抄写本、抄写教育法律法规模板及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
对电动车违法汽车人接受抄写教育且属首次的轻微交通违法,安排当事人在“抄写教育点”,在专用记录本抄写涉及电动车等非机动车的交通法规,承诺今后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随后引导当事人观看学习涉及行人及非机动车的相关规定、事故案例的宣传展板,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
【不想罚抄怎么办】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路口引导教育模式,穿上绿马甲、佩戴口哨,在教育点路口引导指挥其他行人、非机动车遵章守法。
【特别注意】
以上教育只针对首次违法哦!对当事人的第二次违法,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二次违法怎么处罚】
1.驾驶电动自行车载限制或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瓶车、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的专用标志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5000元罚款。
3.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1000元罚款。
4.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载物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
5.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红灯的,处20元罚款。
6.驾驶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的,处500元罚款。
7.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的,处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