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下午,福田区在区委机关大楼403会议室召开了福田区小型消防站建设及城中村出租屋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重点研究福田区小型消防站建设和出租屋整治工作。区委常委、副区长黄伟、副区长、福田公安分局局长段廷杰,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城管局、综合执法局、福田公安分局、安监局、采购中心,市交委福田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福田大队及各街道办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黄伟常委讲话
廷杰副区长讲话
第一个议题上,区消安办主任、消防监管大队大队长郑新荣同志解读了《福田区小型消防站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全市建筑消防安全基础数据信息采集专项行动方案》,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分别提出了具体意见。
廷杰副区长指出建设一批小型消防站是当前福田区形势发展的需要,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需要,也是为了与城市发展相匹配所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建设进度,力争按期完成目标。
小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会议现场
黄伟常委在讲话中指出,小型消防站建设势在必行,且要高标准完成,树立福田标杆;各街道要把建站工作当做“救命工程”来办,要攻坚克难,千方百计将建设工作落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在模块化小型消防站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围绕着共同的目标任务,确定一张时间表,明确一张任务表;要严格按照《深圳市小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保质保量,全力推进建站步伐。
第二个议题上,福田消防监管大队政委于代斌解读了《福田区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同时听取了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原则上同意通过福田区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城中村出租屋整治工作会议现场
廷杰副区长指出,区消安办要根据会议提出的相关意见,进一步完善、梳理《福田区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公安派出所、股份公司要在各街道办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加大协作配合的力度,全区15个股份公司按照辖区出租屋楼栋数,每50栋安排1人对本村内的物业进行巡查,其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电力、燃气等检查工作。
黄伟常委要求,《福田区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须”》是房东的底线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协作、沟通,健全联动机制,全力整改福田区城中村出租屋消防隐患突出问题,坚决预防和遏制城中村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